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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风吹过。
空气中浮动着浅淡的血腥味。
江恨舟知道那是自己身上的味道。
他一低头就看见霍旸单肩托着他,并用同侧的手抱着他的腿固定他的身形,另一只手则拎着步枪。
江恨舟认得,那是以前美国特种兵专用的fn-scar突击步枪,单是裸枪重量就有七斤左右,再加上枪托、弹药、瞄准镜以及全息,整枪重量就更不必说了。
普通人玩这种步枪,要不了十分钟就肩背酸疼,双手扛枪都觉得折磨。
可霍旸单手拿着,竟像是提一个迷你慕斯黑森林蛋糕那般轻松。
江恨舟的心情非常微妙。
大抵是因为男人源于本能的武力崇拜。
只要有条件,恐怕没几个男人不想搞把枪来摸摸。
面对一个懂枪且能把枪玩得很好的人,男人们总是对之怀有一种迷之崇拜与神往之情。
回别墅的这段路好像很短,但又好像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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