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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闪闪的不好看吗?”看一眼弗朗茨下巴上微微颤动的媒婆痣,手指轻轻触上脸颊,不同于自己皮肤的触感令加西亚瞬间回忆起自己脸上那一层面具的模样……默默收回了项链交还给店主,“那个……咱们还是走吧……”难怪刚才店主面有难色,以自己现在这张脸,跟这些首饰放在一起……确实不怎么般配……
“您喜欢亮闪闪的东西?”早说啊,早知道雄主喜欢,给他弄一颗微型人造恒星当项链都不难,要比亮度,那东西可绝对比这些炭亮多了。
“对啊,喜欢。”他曾经也以为自己作为理科生,对钻石这种完全可以人工合成而且和十几块钱的锆石看起来也没多大区别的东西祛魅之后也不至于有多喜欢,但,在去参加闺蜜的婚礼时,看着闺蜜手上那一颗不算很大但在碎钻的烘托下光华璀璨的婚戒的时候,加西亚深切意识到,自己所谓的不受诱惑……其实也不过是没见识而已。
这种靠一圈碎钻烘托的都这么好看,那那种大钻石得有多好看?就真的,哪怕明知它其实没那么值钱,犯不着花上几万几十万去买,但,它是真的好看啊嘤嘤嘤!它完全能理解跟自己一直都是一个看法却最终没忍住下手买了钻戒的闺蜜
“嘛,不过看看也就好了,”眼见无论是柜台之后的店主还是周围走过的人群看着弗朗茨的眼神都越来越奇怪,其中还夹杂着不少自觉辣到眼睛的挤眉弄眼,加西亚连忙挽着弗朗茨的手,向商场深处走去,弗朗茨说得不错,那一颗媒婆痣……确实是有点太显眼了,“我啊,年纪大了,就越来越喜欢那种粉粉嫩嫩亮晶晶的东西。”不是有句话嘛,有些东西对小学生来说可能太幼稚,但,对大学生而言却是刚刚好。
“您年纪大了?”弗朗茨失笑,“您要是年纪大了,我们岂不是都该入土了?”他们之中年纪最小的,也都比雄主大了一倍有余呢。
“我是说比起以前啊!”加西亚反手一拍雌虫的肩,气呼呼地瞪了弗朗茨一眼,“一天天的说点什么不好,就喜欢往坟地里钻?”
“雄主息怒,雄主息怒,”弗朗茨微笑着讨饶,“前面应该有座位的,雄主,咱们去坐坐?”
“这么快就走不动了?”加西亚挑眉,弗朗茨却没有回答,只是扶住加西亚的手,“您不累吗?”
“不累不累!我现在还能徒步行进三千里你信不信?”一看弗朗茨就没干过逛街这种事儿!他就算平时走不到三百米,这会儿也能逛遍全城完全不觉得累!
“那,奴给您计步?”弗朗茨打蛇随棍上,作势就要去拿光脑,加西亚白了他一眼,拍拍对方的手,“我说,你到底有没有一点幽默感,嗯?”
“雄主,您不饿吗?”眼见加西亚穿梭在柜台之间,弗朗茨一手扶额,怎么说呢,他嫁给雄主也算有一段时间了,但,还真的是第一次看到雄主对什么东西如此……充满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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