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

关灯

兔子是最会忍痛的。 (2 / 5)

《关闭小说畅读模式体验更好》

        卡佩……许多年前在血族晚宴上遇到的那个,觊觎爸爸的人,这也是这么些年他发现的第一个和爸爸有关的血族。

        血族阶级分化明显,血统圣洁的贵族佬们并不常抛头露面,他们端坐在金字塔的顶端,提线木偶似的操控着低端的血族,就像过河的蚁族,在遭遇危险的时候,会牺牲掉弱小以保全中心的火种,所以能抓到这样一个,就能事半功倍将一群血族一网打尽。

        可纪湘想得并非是这样,他粉身碎骨爬到现在的位置,无非就是要找人,如果抓到卡佩,保不准就能知道那个人的下落。

        自从爸爸抛弃自己之后,他四处流浪,却再也没寻到一丝一毫他的踪迹。

        霍德尔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手机销了号,平常去过的地方也通通不在,纪湘靠着水和零食在死寂城的别墅里浑浑噩噩等了大半个月,直到饿得濒死才又被于雯抬了出去。

        然后他的眼里再没有光了,照于雯所说,那个温柔的纪湘哥不见了,变成了一个彻彻底底的疯子。

        短短六年,他已经能坐在总控室里排兵布阵想,整个机械部都隶属于他的管辖。

        纪湘是个传奇,他今年才二十五岁,五年前他从机械院毕业,只是机械部的普通部员而已,虽然纪湘体型健硕,在全是白人佣兵壮汉的地方,总归会遭到些歧视,不过很快没人再敢调侃他,因为没人会惹自己惹不起的人。

        往往敢舍命冲锋陷阵的人要么是为了能抢夺财宝,要么就是杀血族报仇泄愤那群敢死兵。可纪湘两者都不是,他就像个我行我素的疯子,在次次任务中都冲到最前线,像捏碎鸡蛋一样轻松捏瘪每个人的喉管,往往经他之手的血族都只剩一口气。可他从不杀人,后面的士兵一拥而上,抢的抢杀的杀,他却会径直离开,让所有人都望尘莫及。

        “这个,要抓活的。”纪湘舔舔嘴唇,把照片还给他。

        “……湘哥。既然那个血族这么厉害,我们要不要多派些人手去……”士兵正想接过照片,又想到纪湘刚才说的话和不对劲的表情,也不敢大意。

        只是思索了一秒钟不到,纪湘又把那张照片收回去,他看了看手表淡淡道。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