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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傅元清一步步复制傅元甄干过的坏事,受害者变加害者,却尝到很大的乐趣。傅元清想,自己的心可能本来就是黑色的。
这次他让陈雪扬穿旗袍。旗袍依然是短款,将将包住屁股,两侧开衩到胯骨,稍微动一动腿间的性器就可能会露出来。衣服码子似乎太小,紧巴巴的绷在身上,勒得人呼吸不畅。胸前镂空,露出一大片皮肤。陈雪扬想,这个镂空设计本意大概是让女性露出乳沟的。
穿好了衣服,一双高跟鞋摆在面前。黑色漆皮,鞋跟鞋尖像能戳死人。鞋跟的高度让陈雪扬心里发怵,认为和踩高跷没什么区别,因此很抗拒穿上它们。
傅元清说:“穿两次就习惯了。”
在他小时候,大约小学二三年级的时候,会偷偷穿姑姑傅曼君的高跟鞋。傅曼君比周窃蓝爱美,衣服鞋子都是赶时髦的买。人都知道美丑,傅元清也知道姑姑的鞋子好看,每次傅曼君换鞋时他就会盯着看,看一双平平无奇的脚是怎么一下变得美丽不可方物。因为好奇,所以自己也去尝试,试着试着就学会了穿那些细细跟的鞋子。他面对镜子,将镜中人从脚打量到头,内心很欢喜。后来回了南城,没有姑姑的鞋子穿了,只能退而求其次,穿母亲的稍低一点的、笨重一点的鞋。没有姑姑的好看,但也不算丑。傅元清最后一次偷穿是搬回南城的第四个月左右,傅元甄还没对他展开欺辱。那次他照镜子时瞥见傅元甄正在偷瞧自己。兄弟俩都做偷偷摸摸的事,因此谁也没揭穿谁。只是傅元清看见哥哥的脸之后,心脏砰砰乱跳一气,脸蛋红透,下意识觉得今天还不够漂亮,遗憾没有让哥哥看见自己最好看的那一面。再往后,傅元甄开始欺负他了,给他买过渔网袜和玫红色的高跟鞋。傅元清颤巍巍穿上鞋子,整个人向前倾,走了没几步就扑进哥哥怀里,嘴上说着鞋子不舒服不好走,心里骂傅元甄审美水平低下。傅元甄讪笑一声,故作嫌弃地说清清穿这一身像个妓女,不好看。然后主动给傅元清脱下衣服鞋子,顺势将光裸的人往床上带,在傅元清细嫩的腿缝间释放两次。
回忆里的哥哥如一条只晓交配的狗,有时透着憨傻,有时是纯粹的疯狂。他在傅元清眼中是何种面目基本取决于傅元清当时的心情——是爱着他还是恨着他。
现当下的陈雪扬好似第一次穿高跟鞋的傅元清,扶住墙才能保持平衡,小腿紧绷,颤颤巍巍,这下是彻底不敢呼吸了。
傅元清向陈雪扬伸出一只手,带陈雪扬向前走两步。陈雪扬只觉自己不仅是在踩高跷,而且是踩着高跷走钢丝。低头看地仿佛在看万丈深渊。而白地毯上的一双黑色鞋好像雪地上的两点污点。
他们在全身镜前停下,傅元清站在陈雪扬身后,引导陈雪扬的视线由脸向脚挪动。傅元清说:“你看,你多美啊。”
镜子里的男孩被温和的壁灯光线笼罩,周身泛起一圈柔光,面目也被柔掉似的,虚虚实实半真半假,知道那个傻傻伫立的人是自己,却不敢相认。
“还差点什么。”傅元清端详陈雪扬,然后从书桌笔筒里挑出一支黑色水性笔,扳过男孩的脸,在眼角下点了一个黑色的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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