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

关灯

第二百二十四章 炮战 (4 / 6)

《关闭小说畅读模式体验更好》

        别看明军火炮众多,其中弗朗机不过是口径一寸左右,用来发射霰弹的“喷子”而已。

        灭虏炮大多是口径在一寸六分至两寸二分三分左右的小型红夷炮,能够发射鹅卵大小的炮弹。

        唯有“大炮”,大多是九磅至十二磅之间锻造“大将军炮”,功能和义军野战炮、黄金炮相似。

        只是义军野战炮乃是标准十二磅火炮,黄金炮乃是标准二十磅火炮,无论威力还是射程都远超明军“大将军炮”。

        不是明军不明白大口径火炮的威力,也不是明军无法制造同样大口径的火炮。

        实际上因为义军火炮犀利,就连孙传庭在担任山西巡抚期间,仿制过几门,但是最终都放弃了。

        为什么?

        因为太过沉重,几乎和红夷大炮相差无几,实在是不便机动。

        而就这样几门比一般红夷大炮轻了不少的火炮,即便运到战场,对明军来说好像也作用不大。

        与其如此,何必继续使用重量更大,威力更强的红夷大炮呢?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