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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爷!傅公子来了!”
说话的是跟在他身边伺候的小厮云白,云瑾瑜指给他的,云弃一个人野惯了,不想让人伺候,再说了端茶倒水这些自己也能干,因此云白来了也只让他扫一扫院里的落叶,干些云弃懒得弄又意识不到的杂活。
云弃正坐在暖阁里练字,云瑾瑜给他的字帖,让他一笔一画描着练。
他实在不喜欢,也耐不下心去临摹那些笔触锋利的大字,听见云白的声音便迫不及待扔下沾着墨的毛笔,起身朝外跑去。
十几天的时间足够两个少年相互熟悉,而且云弃收了傅玄的玉佩,就表示已经在心里接受了他,傅晋有什么大不了的,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嘛。
“傅阿兄!你怎么来的这么晚!我快无聊死了!”
迎面就撞见一身红的傅玄。
少年人喜欢穿红,他是上京城里最肆意潇洒的少年郎,他张扬不羁像是高热的烟火,即使是沉闷俗气的大红穿在他身上也能显出满满的活力,像是最高处的凌霄花,灿烂盛开,自在风流。
云弃跑到他跟前,瞧见这意气风发的少年郎,又停下脚步,有些自残形愧,他身上是件练字时穿的白色长袍,云瑾瑜要求很严格,要他练字就必须认真练,不能马虎,更不能将墨汁洒在衣服上,若是衣袍上沾了黑色墨迹,就要罚写二十张字。
方才太兴奋,毛笔重重摔在纸上溅出好长一串墨渍,纸上晕了一团黑乎乎,云弃的袖口也被波及,染了墨。
“惨了!要写一百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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