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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呀!枪!”
杨栋梁往背包里一看,两只眼睛顿时就亮了起来。
只见在背包的最上面靠近拉链的位置,是一把黑漆漆的手枪。
左右看看,走廊里没有外人,杨栋梁就一抄手把枪拿了起来。
顺手,他就想拉枪栓。
憋太久没碰枪了,作为一个在军营度过八年时光的特种兵王,枪,可以说是杨栋梁的第二生命也不为过,以前他几乎天天枪不离身,吃饭睡觉都不撒手,可自从那次从战场撤下来之后,先是被关了半年,然后又被撵出猎刀特种部队,变成了普通老百姓一枚,身份的改变,别的还好,只是这么长时间摸不到枪,就实在有些憋屈了。
可是……杨栋梁也知道,这里是城市,不是军营,而自己现在的身份是老百姓,想摸枪,不是那么容易。
上次在路上被莫允德袭击,然后骆雪神兵天降干掉莫允德的那次,杨栋梁看着骆雪的那把狙击枪就有些心旷神怡,有些眼馋到流口水,可那时候的情况,他根本没空去想那些有的没的。
可是,也正是那一次的经历,给杨栋梁提醒了,所以他在接受莫允琪这次保镖任务的时候,问她能不能搞到枪。
一来是的确需要。
二来……杨栋梁也是真的想要摸摸枪了,他实在是太想太想这玩意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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