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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2月18日,除夕前一天。
徐州,陈家村。
一辆崭新的黑色奥迪100沿着崎岖的土路缓缓开进了村口,後面还跟着一辆装满年货的卡车。那车灯刺破冬日的昏黄,映照着村口的老槐树,树上残雪簌簌落下。
村里的狗狂吠起来,紧接着是孩子们兴奋的尖叫声。
「望道回来啦!陈家的状元郎发财回来啦!那车……比村长的还大!」
我推开车门,脚踩在熟悉的黄土地上。深冬的寒风夹杂着鞭炮的火药味扑面而来,这是家乡的味道。那土腥而亲切,让我胸口一热。
这一次,我不再是那个揣着三千块钱背井离乡的穷小子。
盛华金控的一战成名,让我彻底掌控了公司的实权。孙志和赵刚像两只被抽了脊椎骨的狗,现在见到我连大气都不敢喘。手握巨额资金,背靠张董事长和吴教授两座大山,我在上海滩已然是一方人物。
但我更在意的,是身边的这三个女人。
林曼穿着一件酒红色的羊绒大衣,围着白色围巾,高贵得像个下凡的仙女。她看着周围熟悉的景色,眼眶微红,那是她童年最快乐的地方。
苏婉和唐红豆蜜蜜则像两个好奇宝宝,一左一右挽着我的手臂。苏婉温婉大方,帮指挥工人搬年货;蜜蜜则是一身红色的羽绒服,像团火一样在雪地里撒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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