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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格尔歪嘴一笑,自带三分不羁,三分桀骜不驯,“没有关系,只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今天我就要带走他,如果你胆敢阻拦,得先问过我的兄弟。”
“你的兄弟?”风间琉璃看向在场之人,大人物们成群结队,都是赫赫有名的屠龙勇士,而他身后只有呆头呆脑的死侍...他的武道之心颤抖了。
芬格尔一抖手中利刃,耍了个刀花,豪笑道:“愚蠢的欧豆豆呦,我的好兄弟就是这柄暝杀炎魔刀啊!”
说时迟那时快,芬格尔眼中精光一闪,刀上便卷起了黑色的烈焰,铺天盖地的杀意朝前涌去,死侍群瑟瑟发抖几乎要跪拜,风间琉璃顿时脸色苍白,提不动刀...
“……”路明非看得又欢乐又无语,这种感觉叫蛋疼。
暝杀炎魔刀、黑色烈焰、跪拜的死侍,他直呼好家伙,不光嫁接了楚子航的看家本领,连源稚生都没放过,这是硬薅象龟兄弟啊!
创作这篇扯淡的时候,芬格尔已经远在古巴了,他这回终于毕业了。
听到这个消息时,路明非有点感伤,忽然间有种岁月荏苒、白驹过隙、往日不可追的感觉。他本以为世上什么人都会变,唯独败狗是永恒的,谁想到芬格尔居然也有毕业的一天。
可芬格尔倒是兴高采烈,完全看不出有什么依依惜别之意,欢呼雀跃着收拾行李,就踏上了前往古巴分部的小飞机,就像火烧屁股一样激动。
他是自己要求被派往古巴分部的,声称要为了学院战斗在最艰苦的地方。
只有路明非知道,去古巴是芬格尔一直以来的梦想,他说那里有世界上最好的雪茄,还有翘臀上能放一只高脚杯的南美姑娘。
那之后很久都没有芬格尔的消息了,再度联系上他是他自己在守夜人讨论区里冒头,贴了张近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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