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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只小金鱼蹿上湖面,一个接一个簇上来吻他的手指。皊遥的手腕也看不清血色,纤瘦得经络明显,但是指骨分外漂亮,尤其是……束发的小皮筋松松垮垮垂在腕间,两根细绳相接的缀饰,竟是一枚木制的糖霜草莓。
“你还留着吗?”我在他的身旁坐下来。
“小止送给我的,当然要一直戴着。”
他就在那儿,清隽的面庞透着一层粉,但身体就像是透明的。忽然间他望过来,总是弯着的眼轻轻扬起,左边眼下一颗泪痣分外透着艳,似笑非笑。
我看见他半长的头发,随性如皊遥爱干净但并不爱扒理,偶尔只是随手拢上清清爽爽一扎,小草莓发圈懒洋洋地系着,一些碎发常常挣脱敛下,但那好看的眉眼轻轻一弯,反而生得一份慵懒的美丽来。
——他完全像一个流浪汉。
白天小孩的话在耳边重现,我忽然备受打击,就算皊遥在户外躺上一个月,也没有人会冲着他的脸说出这样的话。
我把脑袋垂进手臂,不再看他的脸。
“我讨厌你。”
他含着轻笑的声音温柔响起,“又讨厌我了?”
还是这样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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